第一篇的資料尋找中,發現報導與泰達電公告的股東持股比率似乎不太一致,所以要回頭找台達電的資料,可以看到泰達電被台達電集團持股的確約20%。
下圖可見2017 EPS約3.95,另外查了2018上半年的數字是1.96,比2017上半年的數字好一點,所以收購價格的本益比約17倍,這跟台達電目前的本益比相差不大。
結論:
公開收購泰達電成功之後,如果達到合併個體的標準,首先反映的就是每月營收,但並不會有特殊的綜效啊?究竟為何要買呢?
首先,未來很有可能都要倚賴泰達電出貨到世界各地,因為泰國參加的貿易協定比台灣多太多了,首先是東協創始國,其與歐盟也有自由貿易協定,也在CPTPP內,現在美國也考慮要回歸TPP了,可以說泰國在貿易協定上布局良好。
其次,如果借道泰達電,但只持有20%的股份,那不就有80%的利潤要分給外部股東了!這一定讓管理階層跟母公司股東無法接受,所以雖然本益比17倍也要買回泰達電。
